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

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4/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男性需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者,始准予報考) 2. 領有本國社工師或心理師證書。 3. 具1年以上社工或諮商相關⼯作經驗者(全職心理師可採計一年)。 4.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件限制之人員。 5. 身心健康,無酗酒習慣及法定傳染病,品行端正、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忱,具備溝通協調專長。
工作項目
1. 學生及幼兒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習適應之促進。 2. 學生及幼兒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3. 學生及幼兒之社工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4. 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與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學生及幼兒之人輔導學生及幼兒之專業諮詢及協助。 5. 學校及幼兒園輔導諮詢服務之提供。 6. 接受新竹市政府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7. 其他由新竹市政府指派與學生及幼兒輔導或兒童少年保護相關之工作。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一律採紙本報名,報名至115年4月10日(五)止,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為「新竹市北區東大路二段386號」、收件人「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 2. 需檢附報名表、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社工師/心理師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一式三份,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報名表及切結書請於附件下載) 3. 書面資料(以10頁為限,內容須包含:自傳、從事學校輔導工作動機、對於新竹市學校專業輔導工作願景、個人特質與團隊合作經驗、個案輔導案例故事,其他如:獲獎紀錄及任何可以表現個人特色與能力之陳述等) 4. 遴選方式:先進行書面審核擇優通知面試時間,面試包含實務演練(10分鐘)及口試(20分鐘)。 5. 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視需要備取若干人員候用,得不足額錄取。 6. 面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與社工師/心理師證書「正本」供查驗。 7.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8.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9.待遇:碩士學位六等328薪點起薪,學士學位六等312起薪。 10.聘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11. 聯絡電話:03-5316675#1171 鄭小姐。 附註:本職缺係正式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預訂聘用期間為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6年3月25日止(依現職人員實際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為準)。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
115/03/13 ~ 1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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