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技佐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4/13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調任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熟悉電腦使用及操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電力系統與設備維護管理。 (二) 能源管理與節能措施推動。 (三) 機電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聯絡方式: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6-6985945分機1242)人事室曾小姐。 (二)報名方式: 1.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點選本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分署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證明(如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轉調規定者,另檢附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等,電子檔(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上傳至應徵系統,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方式辦理,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詳填任職年月、銓審、考績、獎懲等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1筆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文件等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至「720201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40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人事室曾小姐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秘書室-電機工程職系技佐」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請送至收發室以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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