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政府約用人員(工程師)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水利相關類科系以上畢業,並具工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公共工程之規劃、設計、監督、驗收、管理及所有工程之履約管理理等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工作期間:自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聯絡方式
1.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各1份,於民國115年04月15日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逕寄:「 300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新竹市政府工務處營建工程科 」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工程師)」職務或親持至本府上開單位辦理,逾期者不受理報名。
2. 待遇:月支45,624元(依六等328薪點)元。
3. 工作期間:自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4. 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6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 聯絡電話: (03)5216121分機283林科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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