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工友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二) 具備一般電腦文書能力尤佳。
(三)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公文遞送、辦公室等環境清潔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 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 (或證明書)、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並留聯絡電話(日、夜)、聯絡地址及電子信箱。
二、報名日期:請於115年4月30日前(郵戳為憑)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所總務科,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友」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徵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1個月。
四、本所總務科賴小姐,聯絡電話:(02)2274-8959 分機12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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