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暫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4/06
職務列等
-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大專以上畢業者。 二、 諳基本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地政及土地徵收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蔡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4,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徵收科4等暫僱人員」。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 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 公布 欄 > 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 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主旨請註明 應徵徵收科4等暫僱人員。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5.工作經歷證明(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或勞保加退保單等)。 6.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 甄審通知: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助理員
115/03/06 ~ 115/03/13
檢視
助理員
114/05/09 ~ 114/05/13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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