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科長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4/14
職務列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2.具輔導產業發展、流通業輔導、土地使用管理、數位轉型或淨零碳排業務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商業服務業智慧創新應用及低碳轉型輔導業務之規劃與推動。
2.規劃及督導推動商業服務業發展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請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除外語能力證明外,其餘資料均為必要檢陳之文件,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查閱。
3.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4.本案承辦人:本署人事室張專員(02)2343-3300#760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