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藥師
公告日期
113/12/25
有效期間
113/12/25 ~ 114/01/17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經教育部認定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藥師證書並具實際調劑執業經驗2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藥品調劑與管理。
二、藥政業務。
三、群體醫療相關業務(門診、巡迴醫療、健保申報等)。
四、協助公共衛生與保健防疫、研考、為民服務等相關工作。
五、協助緊急醫療及災難整備與應變事宜。
六、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紙本⽅式應徵,請於114年1⽉17⽇(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上開資料(含報名表)紙本送達⾼雄市苓雅區凱旋⼆路132-1號⾼雄市政府衛⽣局⼈事室王⼩姐收,並請註明應徵職缺(例如:應徵六⿔區藥師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本局網址(徵才公告):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5F66A1CA7A1D4FD&sms=8BB9672CAA44C336&s=3542647951AB69AB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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