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管理員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4/13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辦理校內外各項技能檢定事宜。
1.辦理全校學生報名全國各梯次檢定、在校生各梯次檢定作業(含報名職類調查、表件發放、收件及初審、各職類報名費收取、支付)。
2.擬訂校內承辦各場次檢定測驗之工作實施計畫。
3.檢定各場次聘請監評(場)委員及測驗工作人員之聯繫及確認。
4.各梯次檢定工作相關請購及核銷。
5.各梯次檢定試場佈排、各場地的佈置及檢查。
6.確認及印製印領清冊、簽到單等檢定相關文件資料。
7.請領並發放檢定工作人員便當、確認各試場冷氣、考生服務等各項行政支援工作。
8.檢定證照代收費、發放及通過率統計。
(二)實習處章則、行事曆、工作計畫等之彙整。
(三)實習處各種會議資料彙整及會議紀錄製作。
(四)協助實習處各科組校外參訪遊覽車事宜。
(五)各科校內外競賽之獎狀製作。
(六)辦理畢業生升學就業情形調查。
(七)協助校友會各項活動及會議的辦理。
(八)協助國中職涯試探體驗活動之場佈及活動支援。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聯絡電話:04-8882224轉251周主任、252楊小姐。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應附之表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現場或郵寄報名者恕不受理: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一次派令。
(5)最近一次銓審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8)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政府採購法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文書處理證照等。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本校視需求擇優面試,擇優面試名單將於115年4月14日(星期二)17:00以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pthc.chc.edu.tw/home );請留意本校網站公告不另行個別通知,並請於上傳報名表件後自行隨時瀏覽最新公告。
(五)甄選簡章詳如下方附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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