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衛生局
基隆市衛生局約聘關懷訪視員督導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6/30
職務列等
7等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符合下列任一資格條件:
2.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7等3階360薪點):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學歷。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關懷訪視員督導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3.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7等4階376薪點):
(1)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領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關懷訪視員督導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工作項目
1.會安全網計畫2.0「強化精神疾病、自殺防治、藥癮個案及加害人處遇服務」相關精神疾病關懷訪視員督導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工作內容相請至基隆市衛生局局網詳閱:
https://www.klchb.klcg.gov.tw/tw/klchb/1366-249778.html
(02)24566185分機101薛督導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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