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衛生局

自殺關懷訪視員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6/30
職務列等
6等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符合下列任一資格條件: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其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或科畢業資格(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為自殺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6等2階296薪點)。 3.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及領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或公共衛生師證書(6等3階312薪點)。
工作項目
1.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0「強化精神疾病、自殺防治、藥癮個案及加害人處遇服務」相關自殺防治關懷訪視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工作內容相請至基隆市衛生局局網詳閱: https://www.klchb.klcg.gov.tw/tw/klchb/1366-277732.html (02)24566185分機101薛督導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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