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機電系統科)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4/10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
(二)熟悉Office等文書操作及簡報製作能力。
(三)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四)電機、機械、電子及資訊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捷運機電系統工程文件審查、契約管理、施工管理等相關工作。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5年4月10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李小姐收,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職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二)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至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關介紹-最新消息-徵才資訊網頁下載(http://www.dorts.ntpc.gov.tw/)。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學歷證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5、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測成績單或證(明)書(無者免附)。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電腦測驗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1、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電腦測驗分數未達70分以上,或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2、本次職缺電腦測驗參考試題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rts.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參閱。
(五)僱用期間: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通知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5年10月下旬),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間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薪資標準:5等約僱人員28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整。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1(李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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