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中學

約聘職務代理人(諮商心理師)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4/10
職務列等
六等一階280薪點,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本職缺為諮商心理師職務代理人。 一、基本資格: (一) 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及其他相關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考試公職諮商心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諮商心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高等考試諮商心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諮商心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醫事人員檢覈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諮商心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餘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辦理收容學生諮商輔導、轉銜及處遇之規劃、危機及高關懷個案管理、身心評估、各項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4-8742111轉106、10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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