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稅務員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4/08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嘉義市
條件資格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限制轉調情形;如在限制轉調期間並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辦理國稅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本次徵才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5年4月8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履歷、簡要自述、聯絡資訊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且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已載明之考試、學歷、銓審、考績等資料均免附證明,請僅將身心障礙證明(含正反面)、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事、具財稅金融職系專長之相關證明(前揭資料未檢附者,視為無相關資格)及其他公務人員履歷表無法呈現之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報名資料經審查後,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另得視甄選情形備取至多2名,列冊之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人事室張小姐(電話:05-2282233分機610、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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