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豐高級中學

救生員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4/0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詳閱附檔簡章。
工作項目
詳閱附檔簡章。
聯絡方式
詳閱附檔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