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限制轉調情形 ● 具機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一) 公園廣場綠地之設施維護修繕相關業務。 (二) 新北綠家園。 (三) 工程綜合業務(含工程進度列管等)。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採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請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四)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五) 本所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經建課宋課長,電話:02-22811484分機22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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