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國父紀念館
國立國父紀念館技正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07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曾主辦查核金額以上重大工程計畫,具工程品質管理經驗(具1000人以上大禮堂或劇場施工管理經驗尤佳),並熟悉採購法相關規定。
2.具建築、景觀規劃設計,以及建築、機電與空調等界面整合經驗者尤佳。
3.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並善溝通協調。
工作項目
1.辦理本館公共建設計畫之推動、執行與管考業務。
2.辦理本館營繕業務之規劃、招商、施工品管及驗收等相關事宜,並協助解決工程問題與履約爭議。
3.辦理古蹟建物之維護與修繕。
4.辦理建物公安檢查及維護保養業務。
5.協助空調、機電、資通訊等設施之整合規劃。
6.襄助組長推動工務機電業務,並協助組務管考事宜。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注意事項:
(一)現職人員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於職缺公告截止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將: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等電子檔依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網路報名截止日前應完成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非現職人員採書面報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採書面報名者不退還書面資料。
四、本館得視面試結果錄取正取1名,另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本職缺預計於115年4月下旬後進用。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6黃小姐;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洽(02)2758-8008轉580曹先生。
六、其他:
(一)職缺單位為本館工務機電組。
(二)本館工務機電組適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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