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查察人員3名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4/1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3
候補
3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如為法律相關科系者尤佳。 2、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3、具備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者或普通小型車駕照者尤佳。 4、對外國人業務具有獨立作業及溝通協調能力。 5、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6、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
工作項目
1、承辦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行政處分、訴願、訴訟及入國通報案件。 2、查察移工自租在外失聯案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5年03月31日起至115年04月13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自傳),得免附照片。 2、同時上傳下列應備證件電子檔至履歷表內的證照資格/作品附件欄,(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 (4) 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影本或小型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5)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3、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3人、備取3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ilabor.ntpc.gov.tw/)最新消息項下錄取公告專區。 備註: 1、本職務為勞動部全額補助僱用之約用人員,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僱。 2、薪資說明:僱用薪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機關(構)約用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業務督導員」規定,現按月支給第1階281薪點,新臺幣39,087元。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4、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李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475)。 聯絡人:李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