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09
職務列等
7等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以下資格之一: (一)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大學畢業且具與擬任工作相關經驗二年以上。 (三)專科以上畢業且具與擬任工作相關經驗五年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 三、熟悉電腦操作並具備文書處理能力。 四、須配合本局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支援活動辦理。 五、須配合本局場館假日輪值及業務調整輪調。
工作項目
一、辦理運動競賽及全民運動。 二、辦理運動場館稽查及管理。 三、辦理運動設施管理。 四、辦理學校體育行政。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15年4月1日(星期三)起至115年4月9日(星期四)截止。 二、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 線上報名:請於期限內於事求人完成線上投件,並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相關證照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2. 紙本報名:請於115年4月9日(星期四)前將應徵資料郵寄(以郵戳時間為憑)或親送至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新北市政府體育局收發室收(以收文章時間為憑);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7等約聘人員」。 三、意者請檢附(請以A4格式影印,依序用長尾夾裝訂): (一)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需親自簽名,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請於本公告職缺相關附件網頁下載。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 最高學歷證件。 (四) 相關證照、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 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偽造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四、本案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五、每月薪資約聘7等328薪點(折合新臺幣45,624元)。 六、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七、如未提供正確聯絡電話致無法聯繫者,視為放棄甄選。 八、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應徵資料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 九、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備取人員2名,期間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備取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十、參加甄選人員,需俟報經權責機關同意聘用後,始得確定錄取。 十一、本職缺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錄取通知後,一個月內完成報到,逾期未能報到者,即視同放棄,逕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二、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十三、洽詢電話:(02)29620462分機712鄭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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