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分署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分署助理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13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中市, 彰化縣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水資源調查及規劃工作。
(二)科技造水等科調查規劃工作。
(三)河川及海岸之治理規劃與治理計畫研擬,情勢調查與相關技術研究發展。
(四)河川區域、海堤區域之圖籍製作及建檔維護。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4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必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署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身分證(正、反面)。
7.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無則免附。
8.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英語證照、採 購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以上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掃描成1個檔案上傳(依上述資料排序),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恕不接受紙本報名,請自行測試檔案,無法開啟視同不合格,怒不另行電話通知)。
(三)另請至本分署外網(https://www.wrap.gov.tw/)電子佈告欄下載「應徵職務基本資料表」(詳附件)填列相關資料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用人機關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分署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五)本次職缺視實際出缺狀況及甄選情形得列正取2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4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
(六)聯絡方式:04-2330-4788#1101 人事室謝小姐。地址:41350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中正路1340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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