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 待遇:薪資28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8,948元),實際薪資依行政院宣布軍公教調薪及勞動部公 告調整薪資核定函為主(需自行支付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 2. 性別:不限 3. 學歷/檢定要求:1.國內外專科上以上學校畢業者。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4. 熟諳Windows Office系統軟體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 5. 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6. 國、台語口語清晰流利。 7.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投保業務及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業務、悠遊卡申請辦業務(敬老卡、兒童卡、愛心卡)、協辦身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履歷上請言明以往工作經驗,並於表末請親自簽名),報名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www.personnel.ntpc.gov.tw)→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人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下載。 2. 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間屆滿,無條件解僱。 3. 報名方式及期限:有意應徵者請檢附非編制人員公開徵才報名表(務必親自簽名及黏貼相片,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皆以A4影印),並請於上網公告日期(115年4月8日)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以放棄論)掛號或逕送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秘書室胡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臨時人員及白天電話】,如有疑問,請洽本所聯絡電話02-26657251分機112,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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