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技佐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15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景觀設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具景觀設計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二、 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園藝、景觀設計、森林或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有綠美化實務經驗者尤佳 。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樹木保護、公園、道路綠地等綠美化景觀之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有意者請於115年4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件(四)最近1次職務之派令(五)最近1次職務之銓敘審定函(六)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職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人及電話:羅小姐、(02)29603456分機2936。 三、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佐
115/03/18 ~ 1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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