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專科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30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進用條件 一、學歷:大學(含)以上護理系畢業。 二、證照:護理師及專科護理師證書。 三、經歷:具相關臨床醫療業務經驗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福利待遇 一、薪俸: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相關規定。 二、工作時間:依院方規定。 三、加(值)班費:報酬外再加支給。 四、獎勵金:視服務績效及營運績效核發。 工作內容:協助醫師臨床業務及行政等相關工作。
工作項目
協助醫師臨床業務及行政等相關工作。
聯絡方式
03-8358141#1213 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專科護理師
115/03/02 ~ 1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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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護理師
115/02/10 ~ 1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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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護理師
115/01/14 ~ 115/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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