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約用社工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1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本國籍,男性需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
二、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 11 點,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甄選約用社工人員者至少須具備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等相關科系學士學歷。
四、具社工師證書者或具有矯正機關內輔導/諮商/治療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 等),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SPSS 或其他工具等)及研究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詳如簡章,簡章及報名簡歷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tpd.moj.gov.tw)自行下載,若無法下載,請洽本所承辦人索取。
聯絡方式
本所輔導科蕭先生, 電話:(02)22611711分機80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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