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臺東區農業改良場

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學歷: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內外研究院所以上,農業或生物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經歷:具備作物或植物基礎栽培、試驗研究及實驗室操作經驗,可獨立進行試驗操作、報告撰寫及相關電腦文書作業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操作,有文獻及資料搜尋能力)。 (三)資格: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四)其他:優先進用具身心障礙身分人員,工作態度主動、認真、樂觀負責、品德端正及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園藝作物栽培試驗研究計畫。 (二)辦理農園藝作物引種及繁殖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聘用期間及月酬標準: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止或聘僱原因消失時,應即予解聘;月支46,248元(7等1階328薪點)。
聯絡方式
(一)聯絡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寫自述並填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含小型車駕照;如有原住民族身分請檢附足資證明原住民族身分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身心障疑身分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於115年04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改良科高考二級職缺職務代理)」,逕寄950244臺東市中華路1段675號,臺東區農業改良場人事室吳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89)325110分機1510或1500。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二)報名日期:115年04月02日至115年04月15日。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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