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15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畢業,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及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轉調情事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者。
(3)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報名。
工作項目
(1)辦理全民健康保險綜合行政業務。
(2)其他聯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4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至「970009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3樓,人事室陳小姐收」(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東區業務組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公告編號:2026124)」。
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林小姐(02-27065866轉1592)。
四、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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