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

司機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30
職務列等
駕駛
職系
司法行政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三) 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負責本監及合署辦公高雄看守所公務車輛駕駛、輪值值班勤務、公務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公文遞送、為民服務業務、環境清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薪資待遇:薪資範圍為新臺幣31,950元至41,670元間;實際核算方式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二、檢附文件: (一)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職業汽車駕駛執照影本,倘具職業大客車執照者影本請一併檢附。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或證明書)。 (六)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 (七)其他專業證照或專長證明(例如:初級救護技術員證照、電腦文書能力等)(無則免)。 三、詳細資訊可至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全球資訊網/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處下載甄選簡章詳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司機
114/07/31 ~ 1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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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
114/03/28 ~ 1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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