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約用人員(衛252、衛282)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歷,具營養師執照。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三)需具備重型機車或汽車駕照(需檢具證明文件),能獨立作業。 (四)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開放文件格式ODF)、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且具有溝通協調能力者。 (五)具高度工作熱誠、有耐心、責任感及能配合加班。
工作項目
(一)辦理社區營養業務暨衛生保健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案人員月酬約4萬3,400元。工作計畫以年度為單位,依計畫一年一僱,若計畫停止或經費不足,本計畫進用之工作人員即不再續僱。進用期間視各該年度進用計畫及成績考核得予進用。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5.汽、機車駕照影本,於115年4月7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高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保健科約用人員(衛252、衛282)」。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四)本次甄選正取2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55高小姐(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保健科電話(03)9322634分機2319簡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衛251、衛252、衛282)
115/02/12 ~ 1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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