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高級資安程式設計師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10
職務列等
6等1階280薪點(月支報酬41,748元)至8等7階472薪點(月支報酬70,375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且持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所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
(2)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經驗五年以上者,且持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所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
(3)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資訊系統維護相關業務。
2、資訊應用服務之規劃、協調、推動與採購事項。
3、資訊基礎設施(資通設備、雲端服務等)之規劃、採購、管理與維運事項。
4、資通安全管理法管理面與技術面相關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簡要自述不得空白)」/「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並將下列文件上傳,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應繳文件不齊全、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以外國學歷應徵者,應另附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中文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資安(訊)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4) 與本職務有關之研究及工作證明文件 【請開立具工作內容之服務(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
(5) 聘用人員品德及忠誠查核同意書(本職務擬任人員於聘用前須經品德及忠誠查核,聘用期間亦將不定期辦理查核作業)。
2、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署聘用契約者,終止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視業務需要以書面審查、面試或業務測驗等方式辦理甄選;如需進行面試或業務測驗,將擇優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本職缺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5、本職缺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月支報酬新臺幣41,748元至70,375元,將視錄取人員經歷條件辦理敘薪作業,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6、本署有完整的培訓及輔導機制,可協助取得多張資安專業證照,敬邀有熱忱跟喜愛資通安全及創新的夥伴加入。
7、如有相關疑義,工作內容請洽李組長(聯絡電話:02-23808600),報名事宜請洽賴先生(聯絡電話:02-2380886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高級資安程式設計師
115/02/09 ~ 11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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