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立和美高級中學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08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1.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具有教育部學務(包括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2)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且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並未涉有性侵害、性騷擾、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及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等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園安全生活之促進與維護;如交通安全促進與維護、學生藥物濫用與校園霸凌防制、安全教育及防護訓練、不良組織防制、反詐騙、校園內外安全巡查等相關事宜。 (2)危機管理與校園安全通報等事宜;如輪值校園安全值班工作,校內外緊急事件處理及通報等相關事宜。 (3)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賃居生輔導訪視、校外聯合巡查、校外駐站輔導、暑期青春專案聯合巡查、夜間春風專案巡查等相關事宜。 2.學生生活輔導工作 (1)學生生活輔導;如學生暴力事件、偏差行為、管教衝突、高關懷青少年、弱勢學生等相關處置及輔導事宜。 (2)學生服務等相關事宜;如學生兵役、急難慰助金申請、工讀輔導、學產基金業務等相關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用槍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及其他促進安全校園生活等相關事宜。 (4)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學校及學生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3.辦理性平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1.甄選方式: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才識(包括志趣、見解、學識等)70%、表達(包括表達能力、語言組織、聲調等)20%、儀表(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10%﹞。 2.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自備Google帳號,不接受現場或郵寄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aQszqoSukwgf3hSb7 3.甄選日期及地點:報名人員經審核通過者,以電郵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4.報名應檢附資料:意者請至本校校網-重要公告區下載「彰化縣立和美高級中學學務創新人力約僱人員報名表」,並檢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歷證明、兵役證明、相關工作經歷等證明文件,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名請以姓名命名(檔案大小10MB以內),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通知。 5.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6.錄取方式: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7.錄取公佈:彰化縣政府網站公布並以公文另行通知錄取人員。 8.聯絡人及電話: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校學務處洪主任,(04)7552043分機276。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人事室尤主任或黃先生(04)7552043分機214、239。 9.其他: (1)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如考核成績優良者,隔年度優先續僱)。 (2)職等: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3萬8,948元。 (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0.本校網址:https://www.hmjh.chc.edu.tw/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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