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林內鄉公所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符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四、 須具備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所綜合行政辦事員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預估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個人資料之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應徵職缺:查詢並於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以下附件: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具留職停薪經歷者,請檢附相關銓審資料)、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二、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本所得視實際需要辦理面談。
三、 本案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另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
四、 對本次公開徵才公告事項有疑問者,請洽本所人事室(05-5892001分機208或20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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