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業務輔導員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會計相關學系畢業。 (二) 具備相關工作全職經驗1年以上。 (三) 具公文撰寫處理能力;具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應用能力;工作積極認真且擅長溝通協調者。 (四) 具會計檢定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 會計相關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考試方式: (一) 電腦中文輸入速度測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情形者,每分鐘1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二) 口試︰ 電腦中文輸入速度測試合格後才進入口試階段。 待遇: 報考人經錄取以業務輔導員進用後,每月薪資36,305元。 六、 工作期間:實際到職日至116年6月30日止(暫定,期間至代理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 報名方式: (一) 一律採紙本方式報名,應徵者請檢附下列相關資料於115年4月8日(星期三)前寄出,收件地址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人事室(407254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主計室-業務輔導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繫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恕不通知補件及受理。 (二) 報名應附文件: 1. 報名表: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網頁(https://tcnr.wda.gov.tw/)/最新消息點選【本分署「主計室-業務輔導員(職務代理人)」職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另請於「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同意書」欄位由本人簽名及勾選是否需取回報名之書面資料。報名表之電子郵件欄位請務必填寫清楚,後續甄試事宜將透過電子郵件連繫。 2. 個人履歷表及自傳:不限格式。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不予受理。 4. 特定對象證明文件:為辦理電腦測驗所需,具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身分者,請附相關證明影本。 5. 相關實務工作經驗等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年資得合併計算。(取得證明確有困難時,始得以勞工保險異動明細替代。) (三) 應徵者如需取回上開2-5項應徵資料,可附貼妥「掛號」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資訊請自行填妥),以利退還,如所附郵資不足,將以一般平信寄送;如不取回書面應徵資料者,可免附回郵信封。 (四) 凡逾期、資料填寫不齊全、報名表件不齊全、證件不足、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以電子郵件通知電腦中文輸入測試/口試時間。 日期:暫訂115年4月。 地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407254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六) 報名人員所提供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一律取消錄取資格;錄用後發現者,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七) 聯絡人:張小姐/電話:(04)2359-2181分機1801。 注意事項: (一) 本次公告如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本分署得重新公告3個工作日。 (二) 正取名額為1名,除正取名額外,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分署網站,未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另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四) 報名參加本甄選者,視同同意本公告所列事項。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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