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衛生所
新北市蘆洲區衛生所聘用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10
職務列等
6等(月薪新臺幣43,399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領有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1. 門診醫療預防保健、防疫業務、地段管理及公共衛生等相關業務。2.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請備妥以下文件並於115年4月10日下午5點前送達新北市蘆洲區中央路58號蘆洲區衛生所 (未於期限內送達本所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請雙面列印,可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格式)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相關工作經歷文件影本
《甄選方式》
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料不齊、逾期繳件或不符合資格者不另行通知。
《聘用期限》
自通知報到日起至被代理原因消失前一日止(預估至115年11月30日止,如代理原因延長或有其他相近職缺將優先考量續聘)。
《備註》
1.本甄選錄取人員,由本所就面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2.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擇優列冊候補2員,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方式》
彭護理長,(02)22812011#20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115/03/24 ~ 115/03/31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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