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組員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1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 需具備採購人員證照。 3、 具備委外場地營運、租賃履約管理、促參業務實務經驗者尤佳。 4、 需配合業務需要於假日支援出勤。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本館資產委外、場地出租、促參規劃及履約管理業務 2、 辦理市集招商業務 3、 辦理本館消費者保護方案業務 4、 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 (1)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一律以書面郵寄報名,於115年4月14日前(郵戳為憑)檢具履歷表及下方(2)所述相關證明文件(請依⑵之證明文件妥為排序),掛號寄至高雄市807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公共服務組莊小姐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應徵公共服務組綜合行政組員職務』。 (2) 併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履歷表 2.現職派令。 3.最近一次銓審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高學歷證書。 7.身分證影本。 8.採購人員初級證照。 9.英文能力成績證明資料。 10.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請務必至本館網站https://www.nstm.gov.tw/ →「參觀資訊」→「單一窗口服務」→「書表下載」→「申請書表」下載填寫)。 11.其他足資證明適任本項職務之相關資料。 未完整寄送及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格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應徵者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資格未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結果:於本館最新消息區公告錄取名單。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1-2名,候補期間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二)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館需求,本館得斟酌情況從缺之。 四、其他: (一)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 (二)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三)本案連絡人:公共服務組莊小姐(07)3800089分機8467,信箱[email protected];人事室郭小姐分機8415,信箱[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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