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約僱技佐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12
職務列等
A610100,新臺幣38,948元 (280薪點)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 三、 具有Excel、Word電腦軟體操作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四、 精通公文並熟稔政府公文系統使用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機車電動化政策研擬相關業務。 二、 辦理汽、機車排氣檢驗站管理及檢驗人員健康檢查補助作業。 三、 機車汰舊換新補助及機車烏賊車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聘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普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聯絡人:潘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1767)。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4月12日止(以系統報名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報名應繳證件: (一) 最高學歷證明 (二)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四、 報名表件初審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口試,故請提供可聯絡報名者本人之電話,如無法聯繫,視同棄權;資格不符、上傳資料有誤、不齊或未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則不予受理報名。 備註 一、 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錄取者將另以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二、 面試經錄取者,配合市府門禁管制作業設定,報到當日請自備悠遊卡,俾利後續辦理設定事宜。 三、 本次甄選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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