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30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2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 3.大專校院醫學、護理、復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教育、特殊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輔導、心理、兒童及少年福利、幼保、早期療育、聽力、語言治療、老人照顧、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或領有教保員結業證明書者尤佳(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1.服務對象生活自理能力、社區活動、職業技能等教育訓練計畫之推行。 2.各項表單資料之紀錄、登載與彙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4月3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2. 如未符合資格條件第3項規定者,需於到職1年內配合機關安排參加訓練並取得教保人員初級班結業證書。 3.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 連絡電話:049-2730601分機251(欲詢問工作內容者請洽分機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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