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書記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5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曾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各類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及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職人員)。
2、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民防管制災害防救等相關業務。
2、輪值值勤作業,負責接收、傳遞與執行防情警報命令及協助災害防救應變。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5年4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請註明手機、辦公室聯絡電話,並務必於上開系統之「簡要自述」撰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缺一不可):(一)考試及格證書。(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三)現職派令。(四)現職(最新)之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
二、甄選方式:(一)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證件不齊、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二)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
三、聯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3064人事室李小姐。如有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民防管制中心蔡少華技佐,電話:02-82286516分機10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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