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09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曾有政府機關會計室(主計機構)服務經驗(須檢附服務證明書)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28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單位預算之籌編等相關事宜。 (二)編製年度決算報告。 (三)歲出預算執行控制及相關傳票、付款憑單、報表之審核等。 (四)單位預算年度執行考核檢討。 (五)單位預算內部審核查核等相關業務。 (六)承辦單位預算及會計綜合業務之公文。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自傳內容包含:1.家庭概況及經歷;2.個人專長及應徵動機3.工作期許),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實績或專業訓練、研究工作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內容包含:1.家庭概況及經歷;2.個人專長及應徵動機3.工作期許)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會計室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50薪點,約34,775元),得候補1名。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87807056分機703張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5/03/17 ~ 1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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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5/02/09 ~ 11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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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5/01/16 ~ 1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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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30 ~ 1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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