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約僱職務代理人(三重A700290)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07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專科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5..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不得任用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之情形。
工作項目
1.國稅稽徵業務。
2.一般性公文處理。
3.其他交辦事項。
4.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 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5.每月薪資:約僱人員月支報酬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參考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附相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5年4月7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三重稽徵所 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2)8287-3300分機903 地址241202新北市三重區集賢路175號9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 約僱職務代理人(三重A700290考試職代)」字樣。
2.每月薪資:約僱人員月支報酬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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