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高級系統工程師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9
職務列等
424薪點-582薪點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電腦研究及資訊相關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統籌電腦系統之發展規劃與作業管理,負責執行高難度系統之技術開發;並執行前瞻技術評估導入、系統數據分析應用及相關行政協調事項。 2.執行系統架構設計、資料庫建置與性能調校優化;配合資通安全規範辦理資安防護、備援架構維護與應變演練等相關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署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 (3)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4)佐證具資訊系統、軟體開發或系統維運相關實務專案承辦經驗 6 年以上,並曾擔任專案承辦人、主要執行人或專案管理角色,得檢附相關專案摘要、計畫成果報告或其他可資佐證之文件。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甄選結果擇優錄取,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錄取名額: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待遇:職務薪點424薪點至582薪點 (折合金額新臺幣63,218元至86,776元,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5.聯絡人:劉小組 電話02-2349-799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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