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專員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14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具備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碩士(含)以上學位。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符合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具備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文能力(請附證明文件)。
4.邏輯清楚,文筆流暢,熟諳電腦操作。
工作項目
1.國家發展計畫編擬之規劃、協調、編製及執行檢討。
2.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之彙編。
3.院長與工商團體早(午)餐會幕僚作業。
4.國家發展政策刊物之編輯、出版與宣導多媒體之規劃、製作。
5.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4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及審定函、畢業證書、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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