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事務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1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高中(含)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品行端正、服從性高且具團隊精神、無不良纪錄且身心健康,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文書業務及網頁製作能力尤佳。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未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工作項目
1.公文收發。
2.電子支付及 T 類零用金登錄彙整。
3.統一收據及日報表收發。
4.通報下載、傳真文件送各承辦人。
5.辦公室清潔維護。
6.臨時交辦事項。
附註:本室可能視需要調整上述部分工作項目。
聯絡方式
(一)主計室董組長,聯絡電話:(02)2732-1104轉82096
(二)甄選方式:
1.意者請備齊文件(A4彩印)於民國115年 4月13(星期五 )下午5點前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不接受補件。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文件請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主計室(註明:應徵事務人員)
2. 初審(實格審查)及複審(面試)。
(1) 初審時先評選應考人之報名實格並擇優另以電話或書面通知複審日期(未入選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2) 面試(擇期通知)。
3.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3名,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4. 薪資與福利:依本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臨時暨事務人員進用及管理考核要點」以第一級32,450元支給。
5. 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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