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2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具總務及實驗室管理⼯作經驗者尤佳。 二、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迴避任⽤、第28條不得任⽤、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特考特⽤限制調任者。 三、無於中國⼤陸設有⼾籍、領⽤⾏政院或⼤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領⽤之中國⼤陸⾝分證件之情形。
工作項目
⼀、各項財務採購驗收保管報廢總務事宜。 ⼆、⼟⽊⽔電消防清潔維護管理等營繕事宜。 三、實驗室安全衛⽣管理及經費控管核銷會計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式: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式,共2步驟,說明如下: 步驟1: 請參閱⾏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連結「現職公務⼈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提⽰完成授權取得公務⼈員履歷表資料後,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並同時【上傳】下列3項資料(合併成1個PDF檔案再⾏上傳,上傳檔名請繕打: 姓名_備審資料。) 1、最後⼀筆銓敘部審定函。 2、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3、英檢/多益或其他相關證照證明。 步驟2: 請於報名期限內,E-MAIL填畢之國立中央⼤學外補甄選報名表WORD檔(報名表檔案請詳⾒本職缺公告附件)⾄本校⼈事室呂⼩姐(電⼦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3-4227151分機57763)。 ★★★郵件注意事項 : 信件主旨及報名表檔名請均繕打:【姓名_國立中央⼤學⼯學院環⼯所技⼠職缺報名表】,信件內請載明應徵者姓名、聯絡電話。 ⼜報名表請依附件所規範格式填寫,勿隨意更動格式。 ⼆、以上2步驟均須完成,⽅視為報名完成,缺任⼀步驟、相關資料未檢附⿑全或上傳格式有誤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 ,如無適當⼈選,得從缺。 (如有本職缺⼯作內容相關疑問,請洽03-4227151分機34650,國立中央⼤學⼯學院環⼯所蔣⼩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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