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布袋鎮公所

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辦理文書收發、檔案管理及財產登記等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所聯絡電話:(05)3475979#14。聯絡人:翁主任。 (一)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 請務必填寫自傳以及下載並填寫附件中的新進人員具結書,掃描並以附件上傳。 (三) 本項甄選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遴選,必要時進行面談(資格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項甄選正取1名;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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