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形。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1.視覺藝術科相關業務。2.協助辦理宜蘭國際童玩節相關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無條件解職。
(三)僱用報酬:比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支230薪點/目前折合率139.1,薪津報酬為月支31,993元(尚須扣除勞保、健保及勞退儲金個人支付費用等)。
(四)相關注意事項: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違反或虛偽不實者,應自負法律上之責任。
聯絡方式
(一)一律線上填送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即可,應黏貼近照及詳述個人基本資料、自傳)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
(二)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資料缺件視同資格不符,未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聯絡電話:03-9322440分機120林主任。
(三)本職缺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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