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組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2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調任)且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於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彙編新北市政府各機關業務報告。
二、審查負責機關之施政成果網、年度施政計畫(含先期審查)、施政報告等資料。
三、協辦城市交流及政策規劃、採購案招標及履約管理等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無紙化,應徵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為利資格審查,請完整依序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或採購證書」等資料至徵才系統。
三、列候補人員2人,候補期間5個月。審查資料齊全且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會得予從缺。
四、報名人員如有違公務人員任用法或陞遷法等規定或所檢附之文件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8669(徐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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