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警察局
嘉義縣警察局書記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20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嘉義縣
地址
條件資格
1、現任各行政機關書記或相當職務,經銓敘合格實授,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含自願降調人員)。
2、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暨無特考特用限制調用者之現職人員。
3、現(離)職警察人員(或具警察人員任用資格)及現職警察機關行政人員均非本案徵才對象。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表件並依序裝訂成冊:(各項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銓敘審定函。(5)現職派令。(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證件請用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2、採郵寄至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3號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
3、請於徵才期間內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人事室科員陳彥竹,聯絡電話:05-362022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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