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2
職務列等
聘用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備PowerPoint簡報製作、Microsoft Office操作及編輯能力。 三、具土木、水利、建築等相關科系背景,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並以持有汽、機車駕照者為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水利相關工作(河川維護、管理等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後,請先至【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且自傳不得空白。 二、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下列文件(合併成1份PDF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B),再至「應徵職缺」查詢本職缺並點選「確定應徵」,確認個人履歷內容均無誤,再次點選「確定應徵」即應徵完成。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法取得證明書時,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 (四)專業證照證書(如採購證照、電腦軟體等相關證書等,無則免附)。 (五)退伍令(無則免附)。 三、資料不全、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本職缺甄選,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及本分署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本次甄選如無適當人選可資錄取時,得從缺;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如面試成績未滿80分者,則未達用人需求。 四、備取:本案得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五、月薪:新臺幣38,948元(280薪點)。 六、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日之前1日止。 七、職缺單位:管理科。 八、聯絡人:陳小姐 電話:07-6279000#111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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