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政府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5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公立幼兒園人事案及稽核。
2.非營利幼兒園建築物裝修及購置教學設備經費。
3.私立幼兒園設施設備補助。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5年4月15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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