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聘用專案助理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0
職務列等
6等296薪點(折合新臺幣41,173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ㄧ: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桃園航空城特定區計畫案徵收補償、民眾異議陳情案件、專案考核、協調整合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影本、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果有)等資料,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17時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地政局人事室收(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資料不齊者視為不符資格。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航空城開發科聘用專案助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職缺正取2名,擇優備取若干名(以不超過正取職缺2倍為限),於核定後3個月內遞補同職務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366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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