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信義幼兒園
臺北市立信義幼兒園廚工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8
職務列等
略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小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者。
2.具有「丙級中餐烹調技術士證」或「廚師證書」。
3.無幼兒教育照顧法第23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若事後發現報名當時具幼照法第23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1、食材驗收及衛生安全管理。
2、餐點清洗、烹調分配及留樣處理。
3、設備場所及廚具之清潔衛生管理。
4、廚餘及垃圾整理及回收分類。
5、支援公共區域之清潔與維護。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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