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信義幼兒園

廚工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8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小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者。 2.具有「丙級中餐烹調技術士證」或「廚師證書」。 3.無幼兒教育照顧法第23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若事後發現報名當時具幼照法第23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1、食材驗收及衛生安全管理。 2、餐點清洗、烹調分配及留樣處理。 3、設備場所及廚具之清潔衛生管理。 4、廚餘及垃圾整理及回收分類。 5、支援公共區域之清潔與維護。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廚工
114/12/30 ~ 1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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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工
114/12/02 ~ 11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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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28 ~ 1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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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9/25 ~ 1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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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29 ~ 1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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